为推动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站营房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开展,红海湾消防大队向我局申请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站营房建设工程建筑密度和建筑退距等指标调整事项。为使规划条件调整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调整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询意见。
凡是对该调整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站营房建设工程建筑密度和建筑退距等指标调整 .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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