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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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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汕尾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有关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完好率、预警能力和报知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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