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我市教育事业促进类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加强我市教育事业社团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我市教育公益事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财〔2020〕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市教育事业促进类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在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swjyjck@163.com)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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