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我市教育事业促进类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
2024年4月8日,我局就《关于加强我市教育事业促进类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截至公示期满为止,没有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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