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尾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的职责,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海漂垃圾和岸滩垃圾管控,解决入海排污口和养殖尾水问题,提高海岸线综合利用效益,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林军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温树斌,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记者 黄鸿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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