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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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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 2021-04-13 11:42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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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汕尾市2021年度人工增雨作业计划》安排,市气象局决定在汕尾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择机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后兰坑水库;海丰县平东镇南门水库、梅陇镇渔仔潭水库、附城镇青年水库;陆丰市博美镇五里牌水库、大安镇牛角隆水库、陂洋镇龙潭水库;陆河县南万镇南告水库;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三、作业装备:车载式移动或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区域;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特此通告。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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