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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业协同 激发汕尾融湾高质量发展强劲动能
  • 2024-04-16 15:12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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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晓馨

  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海洋强市、融湾先行”的战略部署,并强调打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产业强擎攻坚战;突出新型工业化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同大湾区产业协同、承接产业转移是汕尾走好融湾先行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一、近年来我市逐步形成产业协同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成绩

  产业协同是指区域间产业的分工与合作,是产业链上下游之间,或者同一产业不同品类或层次产品的分工与合作而形成的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体系,其中也伴随着承接产业转移的行为。近年来,我市凭借地理区位、资源环境、政策叠加等优势,形成了与大湾区产业协同、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氛围,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断夯实产业融湾基础环境,包括产业平台建设、打造政策和体制机制环境、加强基础设施联通等。二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电子信息产业的融湾格局;先进制造业“两高三新”产业提质。

  但是,汕尾同广东省其他欠发达地区一样,还存在成本优势缺乏、平台载体多而不强、产业规模小、营商环境有待提升、科技和人才等要素资源支撑力度总体偏弱等问题短板,承接大湾区产业外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深化产业协同,激发汕尾高质量发展强劲动能

  著名经济学者王一鸣指出,产业协同背后是“科技创新资源、人力资本、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的协同配合。”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产业融湾”、提升承接“双区”产业溢出竞争力,激发出汕尾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应从联通、嵌入、承接、接轨等四个方面潜心探索,不断发力。

  (一)继续强化与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的联通

  基础设施先行仍然是畅顺产业协同的先行条件。近年汕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规划建设“四港五站”“五铁五高”“五横六纵”综合交通体系。广汕高铁已通车,深汕高铁全面动工,“深圳半小时”“广州40分钟”生活圈业已实现。但是,汕尾与大湾区核心城市的联系仍然存在较大的时空阻隔,承接产业园之间联系不紧密,与周边省市联系不畅。因此,要充分发挥我市“东承西接”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与大湾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物流港口联合联通,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为汕尾更好畅顺产业协同创造完备的交通基础设施。

  (二)深度嵌入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

  充分利用“湾+区+带”叠加优势,全面接轨深圳、融入“双区”,把汕尾打造成为大湾区产业转移承接地、产业链延伸区、产业集群配套基地。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协同主平台建设。包括产业承接主平台(汕尾高新区、海丰高新区和陆丰产业园),共建产业园—深汕合作拓展区以及特色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园区所在地、对口帮扶市资源,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体制。

  二是以产业链嵌入和联动融入大湾区产业体系。准确定位产业对接的重点行业领域,抓好本土根植性强的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与大湾区产业优势互补的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与大湾区城市产业深度合作,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和配套体系,全产业链承接大湾区高端产业,借力提升自身的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

  三是创新嵌入形式。深化“总部在大湾区、生产试验基地在汕尾”的产业协同共建模式,在我市“1+1+3”产业承接主平台中谋划建立“高新企业集中共享中试产业园”,引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形成科技产业化引导洼地,更好承接深圳等大湾区科技企业产能外溢;有力推动产业创新协同发展。

  (三)探索创新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新路径

  承接产业转移是欠发达地区优化产业结构、突破发展瓶颈、推动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市要致力探索创新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的新路径。

  一是摸清“家底”,精准匹配产业溢出城市的产业资源和投资需求。会同广东省共同编制深圳、东莞、佛山等产业溢出城市的产业链“全景图”,将产业转移从追求单个项目、单个企业落户到精准招引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企业、要素,有针对性地“有链强链”“无链建链”“短链延链”,进而构建高效集聚的产业发展集群。政府应根据产业特色提前筹划,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产业整合能力,使产业落地后形成优势互补、补链强链。

  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双向“飞地经济”模式。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设置园中园、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台等方式,在大湾区核心城市设立“反向飞地”;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立联合招商常态机制,选派招商人员进驻合作区招商部门,不仅能学习到更多的招商经验,而且还能获得招商信息以及招引项目的机会;安排更多的珠三角城市干部以挂职、借调等多种方式到我市工作,改变招商引资观念,向珠三角发达城市看齐,学习先进的招商理念。

  三是动态评估深圳等大湾区城市的产业溢出潜力。当前,珠三角城市出于对产业外溢会带来产业“空心化”的担忧,正在掀起新一轮“工业上楼”,东莞和广州亦有类似的行动。因此,这就要求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动态评估、长期跟踪。

  (四)主动接轨大湾区高标准的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能为企业提供安全、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汕尾营商环境从以往的第三档跃升到第二档,与大湾区主要城市的差距逐渐缩小,在粤东西北城市中排名前三。但是,同大湾区高标准的营商环境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持续纵深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致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学习借鉴大湾区、特别是广东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审批容缺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制度,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便捷化和政务高效化,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制度规则和市场规划体系。

  二是致力打造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面清理不适合的地方法规和政策,破除阻碍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要从技术支撑、创业支持、优势引领、业态培育、市场拓展等方面进一步补强科技服务创新短板,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激发我市的创新活力。

  三是致力探索“一站式发牌”等集成服务。对标大湾区各市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环境,在金融、会计、律师、法律、咨询等与开办企业相关领域方面,引入香港经验,提高服务业专业化水平。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城市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探索“区块链+商事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县级政府与大湾区特别是广州、深圳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及民间社团高层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使集成服务更优更好。

  (作者单位: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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