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汕尾市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东南沿海出土文物考证,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此渔猎种植,生息繁衍。《禹贡》有九州之说,时汕尾属九州中的扬州南境;《周礼•夏官•职方》称为藩服之地;春秋属南越;战国入楚称百越,秦至汉初,汕尾全境均属南海郡博罗县地域。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平南越,置海丰县。为汕尾地区有县级建置的开始,距今已有2110年。时海丰县隶属东官郡,辖地包括现汕尾市全境及惠来、普宁、揭西之部分地区。隋文帝开皇十一年(591年),东官郡与梁化郡等并置为循州,海丰县改属循州;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析海丰县东部置安陆县,安陆县治设在大安屯(今陆丰大安镇辖地),辖今之陆丰市、陆河县及惠来、普宁、揭西之一部,至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又废安陆县,并复海丰县,仍隶属循州。五代十国时期,循州改为祯州,汕尾随属祯州。宋开宝四年(971年)设广南东路祯州,天禧五年(1021年),因避太子赵祯(后即仁宗)名讳,改祯州为惠州,时海丰、博罗、河源、归善(今惠东)四县均属广南东路惠州。海丰县辖兴贤、金锡、杨安、石塘、石帆、吉康、坊廓、龙溪等8都。元代,汕尾地区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惠州路;明代属广东布政使司惠州府;清代属广东省惠州府;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海丰县东部之石帆、坊廓、吉康三都置陆丰县。县治在东海(今陆丰东海镇),海丰、陆丰两县同属惠州府。民国初年,隶属广东省潮循道,民国19年(1930年),隶属广东省第4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丰、陆丰均属东江专员公署管辖;1953年改属粤东行政公署;1957年隶属惠阳专员公署;1958年12月划归汕头地区专员公署;1983年9月,又归属惠阳地区专署管辖。199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海丰、陆丰两县的行政区域上设置地级汕尾市,并析海丰县南部沿海的汕尾、红草、马宫、东涌、田墘、捷胜、遮浪7镇建置市城区;析陆丰县北部山区的河田、河口、新田、螺溪、水唇、上护、南万、东坑等8个镇设置陆河县。市政府驻市城区。1992年底,在市城区田镇、遮浪镇设立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1995年,在陆丰所辖的华侨农场设立华侨管理区(以上两区行政区划仍属市城区和陆丰市)。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陆丰撤县建市(县级市),由省政府直辖,委托汕尾市人民政府代管。
(吴焕梨)
【行政区划】 2004年末,汕尾市管辖的区划有陆丰市(代管)、海丰县、陆河县、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华侨管理区两个经济管理区,辖区内设有42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709个村委会,141个居委会。(民政局)
汕尾市行政区划一览表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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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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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道 办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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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民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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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民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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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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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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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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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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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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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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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草、东涌、捷胜(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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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香洲、凤山、马宫、田墘、遮浪、东洲(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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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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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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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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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梅陇、小漠、鹅埠、赤石、鱼后门、联安、陶河、赤坑、大湖、可塘、公平、黄羌、平东(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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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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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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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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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碣石、湖东、大安、博美、内湖、南塘、陂洋、八万、金厢、潭西、甲东、河东、上英、桥冲、甲西、西南(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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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东、河西(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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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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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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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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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田、河口、新田、上护、水唇、东坑、南万、螺溪(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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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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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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