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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谈汕尾市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行动
  • 2024-04-29 12: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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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作用,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在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市文明办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五大行动。

  汕尾市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行动作为五大行动之一,旨在结合乡村地理、生态、历史、文化等特色,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控,塑造农房特色风貌,推广建设绿色农房,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农房。近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推进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接受汕尾日报记者采访。

  问:市住建局在推进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市住建局作为风貌提升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成立汕尾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并结合《汕尾市推进“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要求,以及《汕尾市城乡风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内容,相继制定印发《2023年汕尾市风貌提升专项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建设清单指引》《汕尾市农村住房建设管控和风貌提升指引(试行)》等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设标准、完成期限、责任单位以及进度要求,指导各地有效地开展城乡风貌提升攻坚行动。

  问:请您介绍下如何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控?

  答: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控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农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实行凡建必报、不批不建,全面落实“五到场”(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监督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要求;建立“一个窗口”受理,用地、规划、建设多部门全流程联审联办制度,同步审核农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加强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引导和支持不同工种的乡村建设工匠联合开展农房建设施工。

  问:下一步,在塑造农房特色风貌方面,市住建局将如何做?

  答:如何开展农房风貌提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指引。指导各地根据《汕尾市农村住房建设管控和风貌提升指引(试行)》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按照村庄总体风貌定位明确房屋的色彩、高度、体量、朝向、立面、材质、门窗、庭院等风貌管控要素要求,同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配套。同时,加快编制《汕尾市农房设计通用样式图集》,并指导各地按本地区民居建筑风格,因地制宜推广使用。此外,市住建局先后转发了两期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和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要求各地参照提升农房风貌。目前,市城镇建设专班已落实广州大学建筑学院和省规划院编制汕尾市农房建设通用图集,现正加紧编制。

  二是提升建筑风貌。各地要结合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创建示范、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等工作,推动各县(市、区)按照“保持现状一批、清拆整治一批、局部改造一批、加固修缮一批”的方式方法,因户施策,继续推进农村危险破旧泥砖房以及“两违”建筑整治清拆,全面推进农房微改造。村民申请建房要带图审批,设计图纸需符合农房风貌管控要素要求,严格落实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保建成一户、塑造一户。对整村连片集中式建设的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执行农房风貌管控要素要求,强化设计方案把关,提倡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统建模式。

  问:我市如何保障推进城乡风貌提升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答:市住建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强化落实“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统筹各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制定督导计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镇街将重点督办。

  记者:陈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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