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市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立法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评估、清理等全流程、各环节。要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推进立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政策变动等立法工作重要情况,必须按程序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评估,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意愿,适应汕尾改革发展需要。
二、突出立法重点,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省委“挑大梁、促发展”的总要求和汕尾“再造一个新汕尾”的总目标,紧扣全市发展总任务、总部署,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紧跟市委中心工作、深度对接我市“十五五”规划部署,依托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谋划立法工作,推动立法工作与全市发展战略同频共振,精准规划各类立法项目,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支撑。要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立法有效供给,围绕我市“百千万工程”工作,深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完善适配市域发展的法治制度体系。要锚定提质增效核心定位,全面加强立法协作配合,紧扣立法质量提升核心与有效管用的目标导向,健全立法全流程衔接机制,打通各层级、各领域工作壁垒,凝聚立法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政府立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展。要针对市域治理特色需求,积极创新探索立法路径,立足本地发展实际与治理痛点,推行“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模式,靶向破解突出治理难题、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立法工作贴合本土实际、务实管用,以高质量立法全方位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科学立法,切实增强立法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做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各方面意见研究吸收的针对性和及时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等作用,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特别是对涉及企业、群众权利义务的法条规定,要广泛吸纳民意、凝聚共识。要精准对接我市改革发展需求与群众期盼,确保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四、强化统筹协同,构建全流程立法保障体系。要严格贯彻执行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完成起草任务。要强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与法规规章清理、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纠错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统筹推进“立改废”工作,既维护好立法的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又适应社会变化和改革需求。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现实需要,及时组织研究清理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法规规章,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
1.汕尾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条例(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为贯彻海洋强国战略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汕尾海岸线资源优势,解决管理权责不清、保护修复不足、开发粗放、污染防治薄弱等问题,以立法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统筹生态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规范开发秩序,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支撑汕尾高质量发展。
2.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落实乡村振兴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破解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缺位、产权纠纷多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薄弱等难题,以法治推动集体财产管理规范化,保障集体与成员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基础。
3.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市公安局负责)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适配汕尾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新国标实施的现状,解决现行暂行办法效力不足、监管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上升为法规强化全链条监管,规范通行秩序,防范交通风险,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4.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条例(市文广旅体局负责)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守护汕尾地方文化根脉,应对稀有剧种传承乏力、人才断层、保护机制缺失等困境,以立法完善传承保护体系,强化扶持与保障,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1项)
汕尾市新业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应对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等新兴业态火灾风险高、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等挑战,填补消防制度空白,明确安全责任、完善管控标准,防范化解火灾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或者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2.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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