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6〕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广东德康威尔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市理想首饰有限公司、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组织“汕尾市政府质量奖”,授予广东海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丰隆米业有限公司、中奕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星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组织“汕尾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高质量为追求,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积极传播先进质量文化,持续推进质量创新,更好带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发展。希望全市广大组织对标先进、追求卓越,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质量提档升级,坚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33”规划部署,锚定“再造一个新汕尾”总目标,健全质量政策制度,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加快现代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汕尾加快跨越赶超、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建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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