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用地会审会议安排,拟将位于在汕尾市区金鹏路南侧1幅面积为25108㎡(含道路29955㎡)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安排给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后径经济联合社作为留成用地。现拟核发该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后径经济联合社。
用地位置:汕尾市区金鹏路南侧。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25108㎡(含道路29955㎡)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后径经济联合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gtj)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0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