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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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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跨海桥梁)海域使用前公示
  • 2020-06-18 16: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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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在长沙湾河口海域建设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跨海桥梁),横跨市城区马宫街道和海丰县梅陇农场。项目拟使用海域面积7.7618公顷,项目包括北侧新建大桥长1602米,其中跨海段长1092米;现状桥梁改建拆除重建后长1590米,其中跨海段长1105米。经核减原有权属,项目拟使用宗海面积调整为5.9972公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跨海桥梁用海(具体范围见附图)。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8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跨海桥梁)宗海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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