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银保监发〔2019〕37号)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经排查,现将辖内“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名单予以公示。鼓励名单上的机构主动申请退出行业。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并按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申诉理由不充分未予采纳的,将提请上级部门按程序作退出行业处理。
公示期:2026年9月3日——2026年10月2日(30日)
联系电话:0660-3374300
附件:“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名单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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