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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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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2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2015-02-03 00: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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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明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汕尾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全面消灭落后面,全面实现汕尾法院工作实现质的飞跃"工作目标,以"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队伍建设强化年"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平安汕尾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30件,审执结6396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16.9%和7.9%,结案率为93.6%。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72件、民商事案件4154件、行政案件70件、其他案件27件,执结执行案件573件。

  (一)牢固树立铁腕治乱的思想,维护汕尾治安稳定。

  贯彻市委铁腕扫毒决策,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积极配合"雷霆扫毒"活动,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可重判的一律重判,对依法应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一审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146人,其中"三甲"地区的85人,重刑率达90.4%,同比上升23.3%。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集中开展毒品犯罪宣判活动,在陆丰召开了两场声势浩大的宣判大会,对54名毒品罪犯进行集中宣判,5名贩卖、制造毒品毒贩被依法执行死刑。

  拓宽禁毒渠道,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加强毒品重灾区陆丰三甲地区毒品案件的审理,省高院、市中院、陆丰法院设立了三级法院"绿色通道",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落实重大复杂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向陆丰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清查、督促、整顿辖区内化工门市的司法建议》,开展毒品案件审理专题调研。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在各级媒体、中院内外网、官方微博上进行系列禁毒宣传,与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师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涉毒案件审理,争取广大群众对禁毒斗争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涉枪涉爆、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案件120件211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1人,重刑率38.4%。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稳妥开展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

  强化调解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上诉上访案件逐年减少。创新开展立案前联动调解机制。以立案庭为阵地,"党员爱民示范岗"法官为骨干,各审判业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全年调撤率66.7%。6月在民事、行政、执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通过调判结合,化解了一起纠缠12年之久的涉及海事、行政、民事赔偿、相邻权纠纷多项诉讼于一身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共同署名为法院送上锦旗,南方日报以《法官促和解演绎当代版"六尺巷"》为题进行了报道。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汕尾建设。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全年通过协调撤诉案件5件。开展"促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司法建议活动,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形成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强力推进执行专项活动,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兑现。按照最高院统一部署,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积案清理活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专项行动,对涉民生、金融执行案件,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进行了地毯式清理,完成了对2007年1月1日以前未结320件案件的补录工作和573件案件重新核实工作,清理出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执行案件791件,其中涉民生案件169件。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启用全省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资产查控执行指挥管理新系统,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

  (三)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增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实效。针对两级法院2013年已生效的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开展"案件类型全覆盖"、"办案法官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一线法官每人至少有1份裁判文书和1个案件接受评查。2014年共评查案件1229件,裁判文书1177份,优秀良好占93%以上,无瑕疵及问题等级案件和裁判文书。

  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和宗旨意识的全面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为活动第一责任人。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群众路线的经典论述、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学习讨论活动。举办专题辅导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等活动,深化干警群众观念。院领导理论文章《领导干部要做践行群众路线的模范》、《牢记领导干部的责任是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被省院《法庭》杂志和《汕尾日报》全文刊登。反映我院三年工作蜕变的文章《走出困境  走出信心  走出一片蓝天》被《法庭》刊登并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二)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律师、离退休干部以及本院干警召开5场座谈会。院领导多次带队到帮扶点陆丰碣石前堆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走访征求意见,共征求到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25条,梳理出法院工作在"四风"方面的问题33条,及时整改。

  (三)以"六难三案"整治活动为重点,抓好司法作风整改的落实。针对自身队伍存在问题,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诉讼接待要求、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提倡调解化解纠纷、防止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坚决治理消极执行、严格执行款管理和划付、加强审判岗位监督10个项目作为活动的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目前整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大量整改措施得以落实,队伍形象和作风得到很大改变。

  三、以党建为引领、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队伍精神状态

  (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以建立坚强有力的党组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双层管理体制。成立了全市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每名院党组成员挂点一个基层法院指导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三联三化"党建模式和"书记项目"的要求,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下发了《汕尾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牢牢抓住以党建带队伍这条主线,积极创建党员爱民示范岗。开展以立案窗口为平台,以立案调解联动机制为载体,创建共产党员"党员爱民示范岗"活动。创建活动得到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在中院召开有50多家市直部门参加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广我院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反映现场会情况的简报被中直机关工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网站推广。

  (三)积极开展省级"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以创建"妇女之家"为平台,"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妇女儿童维权庭"为抓手,多渠道、多方式、多内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女法官们活跃在庭里、庭外、街道、学校,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家庭和平安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省妇联主席阎静萍等领导亲临示范点调研指导工作并高度评价创建工作。《中国妇女报》大篇幅刊载了我院"妇女之家"的创建做法。

  (四)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

  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抓好集中教育、集中轮训等制度,利用国家法官学院、省市委党校等教育平台,积极开展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等培训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先后完成市级以上培训24期905人次,自行组织各类培训605人次。公开选拔正科级非领导职务4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3人,选派1名中层领导干部赴基层法院挂职副院长。

  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推动全院工作争先创优。培养和推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导向作用的先进典型,并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提高先进典型的影响力。连续三年评选"十佳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并在《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推广。市中院骆金声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刑一庭黄海钦庭长被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访谈,近期黄法官更被省法院确立为全省8名典型办案法官之一,《南方日报》以《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法槌止争》为题进行大篇幅宣传报道。

  深化机关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精气神。推进"三室一馆"、文化长廊的建设,丰富法治文化的载体、形式和内容。成立汕尾市女法官协会、体育协会,设立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登山游泳、自行车队4个分会,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四、贯彻落实党组和纪检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扎实开展廉洁公正司法和理想信念学习教育。结合"队伍建设强化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旨教育、清廉教育,先后组织干警到叶挺将军纪念园、海丰红宫红场等革命教育基地开展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制定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16项,有效规范司法权力。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抓好干警"庸懒散慢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裸官"的清查,法院干警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情况清查率达100%。对新选拔任命5名正副科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审务督察活动常态化,每月对院机关开展2次、基层法院1次审务督察,全年中院组织审务督察36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2.34%。

  (三)开展虚假诉讼系列案件剖析和整改,健全党风廉政长效机制。针对于海丰、陆丰法院虚假诉讼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干警深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审判管理、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对基层法院10名涉虚假诉讼干警追究责任,对2名负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党廉问责。

  五、以"三大平台"建设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重点,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开,提升法院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科技法庭等载体建设,为"三大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稳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努力实现"每庭必录"和"庭审直播"。开通12368电话热线,方便当事人咨询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问题。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全市法院已上网裁判文书1558份,上网率96.2%。

  (二)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了更好地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5月中院党组关于人民陪审员问题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市委非常重视,同月市委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认真推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的通知》。各基层法院闻风而动,及时作出实施方案,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作专题汇报,利用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10月中旬全面完成了增加144名人民陪审员的计划,11月分4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全员培训,目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已上岗。

  (三)司法宣传不断取得新突破,法院在群众中的美誉度不断提升。全年各级新闻媒体播发我院新闻105篇,其中中央级7篇,省级11篇。内外网站、官方微博等自媒体发布法院动态234条,微博粉丝3万人。我院审理的被媒体称为"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的蔡晓青侮辱罪案,经《人民法院报》、《新华社每日电讯》、《南方日报》等相继报道后,引发了各大网站的正面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面对面"栏目采访并播出了该案主审法官的访谈节目。该案的判决被称为"标本式"判决。最高院10月10日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将该案列为典型案例。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专业化、知识化、年轻法官在两级法院里比例还不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法官群体偏小,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干警的纪律作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法院基础建设特别是信息化法庭建设任务仍然紧迫。对此,我们将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2015年,全市法院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职能,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汕尾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司法审判工作水平,提高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

  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严格依法办案,履行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等审判职能。

  三是狠抓案件质量提升,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落实案件网上审判流程实时监控,以岗位职责网格化和绩效考核为核心,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和案件评查制度,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四是抓好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加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员额比例,引导具有法官职务的人员充实审判一线岗位。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五是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以门户网站为载体,加快信息化的改造升级,全面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努力实现办案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六是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教育、培训、监督等多种手段提高法官司法水平,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把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整治"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三大平台"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5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实施"倍增计划",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三室一馆":院史室、荣誉室、阅览室、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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