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汕尾红海湾三、红海湾四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集中送出工程核准主体变更的函》(明海开(汕尾瑞善)〔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规定,同意你公司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集中送出项目(项目代码:2309-441500-04-01-113910)”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MAD8FF692F)”。
二、其他事项仍按我局“汕发改核准〔2024〕24号”文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