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科技计划管理 > 申报指南
分享到: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3-06-27 23:28:55
  • 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于7月24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2.“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

  3.“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94。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李传印、吴蕾,020-83163871、83163972。

  “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匡韧、郭秀强,020-83163971、83163874。



  省科技厅

  2023年6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