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起草了《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至5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jcwsk@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中段汕尾市卫生健康局408室基层卫生健康科(邮编号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4198),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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