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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2026-10-12 11:55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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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加快培育本土电子商务技能人才队伍,赋能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汕尾优质产品线上拓市,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举办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技耀汕尾·商通四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技师学院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职业(工种):电子商务师(网商)

(二)竞赛形式:本次竞赛设置技师和高级工两个级别组。两个级别组单独报名、单独命题、单独评分、单独设奖。竞赛不设单独理论知识考核环节,但在技能实操考核中融入理论知识考核。具体竞赛规则形式以后续发布的竞赛技术文件为准。

(三)竞赛标准:分别参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电子商务师(二级/技师)》和《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执行,并充分融入汕尾地方特色产业资源及数字化创新实践要求,重点考核选手的竞品分析、营销推广、业务处理、商务数据分析、技术管理与培训等网商专业实操能力。

(四)命题规则: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子商务师(二级/技师)》和《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网商方向要求,紧密结合汕尾特色产业资源、电商运营实操场景及数字化创新理念,围绕电商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进行命制。具体竞赛内容、竞赛规则以后续发布的竞赛技术文件为准。

(五)竞赛时间:2026年10月下旬,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竞赛地点:汕尾技师学院内。

四、竞赛奖励

(一)参加决赛选手依据最终分数由高到低,各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二)对未获得上述奖项,成绩合格且在参赛总人数排名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合格分数以技术文件为准)。

(三)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汕尾技师学院按规定核发相应级别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若选手在赛前已持有与其参赛相应级别组相同或更高级别的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则不再重复发放。

(四)对获得技师级别组竞赛一等奖的选手,若其报名参赛时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晋升为一级(高级技师)。

(五)对积极组织报名、选手成绩优异、遵守赛纪的单位(团队),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五、参赛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学习,或具有汕尾户籍的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其中,报名参加技师级别组的,需已经取得电子商务师或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选手填写报名表,附相应报名资格材料,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单位报名:鼓励各院校、电商相关企业等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和职工参赛,由单位统一收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报名汇总表中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

1.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单位推荐的需盖章。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3.参赛选手根据自身参赛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之一:

(1)具有汕尾户籍的,以身份证上户籍地址为准,无需额外提供;

(2)在汕尾地区学校就读或毕业的,提供学籍或毕业证明;

(3)在汕尾本地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协议)和工资凭证或在企业参保缴费证明;

(4)当年度在汕尾参加社会保险(含灵活就业社保)且有缴费的,提供社保证明;

(5)在汕尾市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例如:以在汕尾本地就业作为参赛条件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或参保缴费)凭证,无需再提供居住证等其他佐证。

4.单位推荐组织的,由组织单位额外提交《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报名参加技师级别竞赛项目的,需额外提供本人已获取的电子商务师或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者,以及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粤菜师傅”系列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报名邮箱:SWjsrdzx@163.com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603235305

选手参赛资格由汕尾技师学院牵头做好审查审核。

七、裁判员推荐

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无论是否有推荐选手参赛),均可以向组委会推荐至多2名本单位干部职工作为裁判员候选人,所推荐裁判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自愿承担大赛执裁工作,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一般应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良好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了解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等条件下,曾获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的优先考虑。

裁判员推荐表(附件3)由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于10月16日前发送PDF格式及可编辑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裁判评分、设备设施、计分统分或其他涉及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存在异议,均可提出申诉。申诉须由参赛选手本人或其领队(若有)在当日竞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后应立即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情况在24小时内作出裁决。

(二)仲裁:竞赛组委会下设监督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各类申诉,并依据规则作出仲裁裁决,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决,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竞赛秩序或拒绝领奖,不得通过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等方式恶意煽动网络舆情,否则视为弃权处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指定专人对接,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赛事各环节无缝衔接、规范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参与单位、裁判、工作人员及选手须恪守竞赛规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维护赛事权威性与公信力。严格执行国家技能竞赛相关规定及赛务守则,确保竞赛全过程规范有序、透明可溯。对竞赛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违纪、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赛事宣传工作,有效整合各类媒体资源与平台渠道,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其他事项

(一)竞赛不向选手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参赛选手及随行人员的交通、住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

(二)建议各参赛选手、助手自行购买涵盖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推荐单位为选手购买保险。所有参赛选手在报到时须签订《参赛选手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3.2026年汕尾市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总工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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