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红海湾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园-红海湾中远期海域(三区)项目进行海域使用审批前公示如下:
一、红海湾中远期海域(三区)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鹧鸪咀东南侧海域,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用海总面积共492.7763公顷。申请用海期限15年。
二、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7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四、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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