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台风“红霞”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引导全市各类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守法诚信经营,严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台风影响期间民生商品、防汛物资市场价格稳定。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主体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强化行业自律,主动扛起稳价保供社会责任,合理制定商品与服务价格。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清晰标注商品品名、规格、单价以及各类服务收费标准,做到标识醒目、内容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外加价收费,价格调整后要及时更新价签。
告诫书还划定价格行为红线,明令禁止五类违法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不得借台风汛情,在成本无明显增长时大幅抬高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汛物资售价;不得开展虚假折价、虚假比价等价格欺诈活动;严禁超出正常周转规模囤积紧俏商品。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台风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市民如发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共同守护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
记者:张文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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