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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公共服务“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
  • 2022-05-05 10:31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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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府办函〔2022〕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公共服务“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清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府主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责任。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重点改革、重点项目有效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公共服务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级公共服务规划或任务清单,增强执行能力,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部门围绕公共服务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立足当地实际和定位,积极改革创新,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三、各地各部门围绕既定目标任务,针对公共服务的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重点项目,纳入当地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要在公共服务相关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明确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政预算与项目的衔接,合理确定各领域基本建设规模和内容。加快推进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立项审批、资金筹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

  附件:汕尾市公共服务“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清单.docx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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