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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 2020-08-21 16:4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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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0〕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于2020年底前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指导镇(街道)结合实际行政管理职能做好目录编制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77号)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国家部委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相关文件及目录体系,9月15日前初步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专业指导,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汕尾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要强化对政策实施过程的跟踪评估,及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立足预防,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知识的日常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形成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完善相关工作规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和组织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备案,市直部门于9月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要配齐配强各级政务公开机构人员特别是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将贯彻落实要点分工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保质向社会公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附件: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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