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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8-12-05 17:13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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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82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上级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的精神,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职业转换、从农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市努力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0年,转移40万非户籍人口在我市城镇落户,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5%以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人人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二、政策措施  

(一)健全教育保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全部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杜绝各类歧视性政策,不得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足额按标准安排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完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2018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省定标准3000元以上。  

(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互认并累计计算,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省(市)、跨制度转移接续工作。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统一清算,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对于汕尾市辖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对象范围的,也可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务工人员可按规定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支持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按规定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三)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动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做好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工作。异地务工人员根据省级已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可以选择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或接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进城购房的农村转移人口,允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对未购房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可以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支持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在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问题,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作为分配因素,并赋予适当权重。人社部门要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意愿且落户汕尾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落实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暇务和扶持政策,对转移落户汕尾市城镇户籍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证》,可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予以大力支持。  

(五)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按照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相关要求,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省财政安排奖励资金及市级预算资金,研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市级综合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数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情况等因素,安排500万元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区给予补助。在省对三个省直管县实施补助的基础上,市再安排300万元对三个省直管县进行补助。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上级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对市民化工作进展快、城镇化质量高的乡镇给予奖励,由各乡镇统筹用于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等。  

(六)财力性转移支付适当考虑为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支因素。市级财政在对下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充分考虑各地区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和规模增长情况。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民生支出缺口较大的县级政府增强其财政保障能力,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县级政府要统筹用好资金,切实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县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鼓励本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七)支持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各地要编制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并与相关区域规划、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衔接。通过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和PPP模式等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以城市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城中村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相关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对接,结合实际情况开拓当地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支持中心乡镇、特色小镇发展,增强社区能力,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  

(八)支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地要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继续享受以土地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农业补贴。农业转移人员在本县范围内进城落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不再要求安排集体土地新建住宅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并登记造册,对使用权人核发《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其农村折旧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维护和实现。  

(九)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扶持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跟踪各类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以及乡镇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情况。对成效明显或绩效较好的政策,要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强化实施效果;对成效不明显或绩效较差的政策,要及时调整完善,适当压减资金规模或适时退出。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从提高工作推进力度和效率出发,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可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与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统筹考虑,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合力,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沟通和协商平台,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关机制建立运行。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细化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细化落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支持力度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细化落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国土部门负责牵头提出细化省出台的落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统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包括持有居住证人口)情况。  

(二)完善体制机制。各地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统计制度和年度全市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增加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样本量,全面掌握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变动等情况,准确反映跨区域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和结构。加快居住证办理工作进程,加强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包容性城市建设,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与民主决策和参加社会管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措施,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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