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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的《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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