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123.5410公顷,包括栈桥与观景平台申请用海3.9542公顷、小岛生态环境监测站及海岛监视监测基地申请用海0.1507公顷、放生平台申请用海0.1312公顷、金町湾海洋环境监测站0.1448公顷;东侧及沙舌疏浚区申请施工期用海119.1601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工程海域使用审批前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3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