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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 2022-08-21 17:3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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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精神,着力提高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 2021 年上半年全省全面排查结果,我市已建成设施 380 座,设施正常运行率 46.1%,折算治理率 27.0%(结合其他治理模式抽查情况),村庄“污水横流 ”现象有效改善,群众环保意识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更进一步地,结合各地委托县域规划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现场全面排查结果,截止 2021 年底,我市当前共认定完成治理自然村有 916 个,治理完成率为 30.9%,设施有效运行率为 53%,其中建设设施模式 453 个(占比 49%),纳厂模式 236 个(占比 26%),资源化利用模式 227 个(占比25%)。对比省委、省政府设定的 2022 年全省达到 50%以上、2025 年达到 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非常艰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高位推进治理。已成立了汕尾市实施“三农 ”领域“九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九大攻坚 ”行动按工作任务成立 9 个专项工作组。二是强化长效运维。多部门联合推进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由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函》等,督促各地充分摸清运维现状、责任主体和制定运维管理办法。三是加强技术支撑。通过聘请省环科院,全方位把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技术帮扶和指导,确保系统谋划,夯实县域规划的编制,充分压实了治理底数,明确了一村一策治理模式及提升改造路径。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市农村生活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 PPP 历史遗留问题,PPP 作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推进模式,其中市城区的 PPP 推进模式整体相对较好,但陆丰、海丰、陆河 PPP 项目均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建设、运维资金不足。由于汕尾市经济底子较差,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主要依靠专项债,对于攻坚任务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资金缺口,且普遍运维经费落实不充分。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复杂性,对疑难杂症问题,各地业务负责同事未能及时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导致存在一些建设不规范、不科学。各地运维主要依靠镇街或者村委,在运维专业性方面缺乏保障。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附件共四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交代了编制《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具体为:

  1.基本原则: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一村一 策,完善机制、建管并重,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多元投入、形成合力。

  2.工作目标:

  ——2022 年 5 月底之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力争于2022 年6 月底之前,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办法(或方案);2022 年底前,高质量完成纳入 2022 年市民生实事的72 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力争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自然村新建治理工程及老旧设施和管网提升改造,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以上。

  ——2023 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5%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开展查漏补缺。

  ——2024 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8%以上,稳步提高已建设施的有效运行率。

  ——2025 年底前,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定达到 60%以上,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保持在 8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 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为顺利完成《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摸查-明确模式-编制规划-明确时序-强化实施-长效运维分步明确了各县(区、市)工作任务,具体为:

  (1)全面摸排现状,明确治理模式。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摸排,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明确治理模式。

  (2)编制县域规划,明确治理时序。开展重点区域研究,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明确治理时序,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督促各地加快编制县域规划。

  (3)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治理工程。对于未开展治理的自然村,从项目审批、选址、建设质量与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全面完成老旧设施及管网修复提升。结合全省全面摸排反馈问题清单、审计反馈问题及各地复核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提升建议与整改要求。

  (5)科学推进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对于拟采用资源化利用(或生态消纳)的自然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6)强化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在总结各县(市、区)现有推进模式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实施建议,对于技术难度不高的项目鼓励采用以工代赈的模式。

  (7)长效化运维管理。从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明确模式、数字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长效化运维管理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攻坚方案》共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具体为: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主职责,形成组织合理。

  (3)加强资金保障,估算全市拟投入建设、提升改造的资金规模,明确资金筹措模式。

  (4)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老百姓及媒体的监督作用。

  (5)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立体宣传体系,促进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

  (6)加强技术支撑,通过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7)强化示范引领,遴选建立示范县区,总结典型案例,引领带动确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附件清单

  附件清单共 5 个,分别为:附表 1 为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年度攻坚任务表格,结合省委、省政府设定的目标,将任务分配至各县(市、区),并结合各地规划的内容,压实任务目标;附表 2 为汕尾市各县(市、区)涉及重点区域村庄的类型与名称,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尤其是对于东溪河和黄江河的断面攻坚,要重点推进;附表 3 为汕尾市各县(市、区)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结合各地全面排查,明确了汕尾市 2967 个自然村的治理现状、人口特征、所在重点区域类型及治理时序,未治理村庄明确了治理的模式、排放标准等;附表 4 为汕尾市各县(市、区)老旧、废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清单,结合全省全面排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各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举一反三,对辖区的已建治理工程全面排查,明确提升改造任务量;附表 5 为汕尾市各县(市、区)建设、运维资金估算统计表,明确了各县(市、区)分年度新增、提升改造及新增加的运维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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