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