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征集藏品啦!汕尾市博物馆新馆正如火如荼地建设中,汕尾历史文化陈列设计和策划也在同步进行,此次藏品征集重点征集汕尾历史文化陈列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汕尾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藏品。
2.汕尾或其他区域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商品交换等藏品资料。


3.汕尾或其他区域历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汕尾或其他区域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5.反映历史上汕尾渔民、盐民、畲族等族群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文献和实物。


6.汕尾或其他区域历史上宗教信仰发展以及宗族祖祠的相关物证,如匾额、雕塑造像、碑刻拓片、建筑构件和族谱等。


7.自鸦片战争以来,汕尾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实物、资料和照片。


8.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反映汕尾或其他区域人民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有关实物、资料和照片。


9.汕尾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

10.其它具有较高历史、科研、艺术价值的实物或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收藏单位或个人将藏品无偿捐赠给汕尾市博物馆。经鉴选决定收藏后,向捐赠单位及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2.征集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各类藏品,由专家鉴定、评估后进行征集购买。
3.借展。藏品所有权不变,汕尾市博物馆与提供者签订借展、代管协议,设定借展和保管期限。
4.复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或原件难以移动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学手段,进行复仿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联系我们
有意者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介绍和提供藏品的具体情况,如:名称、质地、年代、尺寸、现状、简要描述、照片及提供方式(捐赠、征集购买及其他方式)等。
联系单位:汕尾市博物馆
联系人:张心晴
联系电话:0660-3563133
邮 箱:swbwg2008@163.com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海滨大道体育中心7号楼汕尾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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