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减税降费信息 > 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财税〔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