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由于年中新增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同时受土地出让收入和国资预算收入等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2025年市级财政收支情况较第二次调整预算发生了一定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市按要求编制了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变动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0935万元。本次调整后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654万元,自然口径增长1.0%、同口径下降11.5%。其中,税收收入133904万元、同口径增长11.5%;非税收入129750万元、下降27.0%。
2.转移性收入调增443998万元。一是上级年中追加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81316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971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44000万元等。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分别减少121760万元、4271万元,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其他调入资金2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175199万元。主要是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调,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原计划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同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本级一般性支出,同步加大对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2.转移性支出调增560274万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512081万元(据实调增分配至直管县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下级支出增加45235万元(据实调增分配至市辖区的转移支付资金)等。
3.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7988万元。主要是结存限额批次再融资债券按规定需列入债务还本支出反映,相应增加债务还本支出17988万元。
(三)调整后收支总体情况
综上,经本次预算调整后,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294574元、增加403062万元;总支出调整为1294574万元、增加40306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29711万元。主要是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2269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4500万元等。
2.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1400万元。主要是增加结存限额批次新增债券额度100700万元、再融资债券额度700万元。
3.转移性收入调增78077万元。主要是上级年中追加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4017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406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77339万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440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90700万元、通过补充财力专项债置换减少支出64500万元等。
2.转移性支出调减127573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121760万元等。
(三)调整后收支总体情况
综上,经本次预算调整后,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882158万元、减少50234万元;总支出调整为882158万元、减少50234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70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157万元,主要是市属国企经营状况不达预期目标,且原计划产权转让收入未能实现。调整后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583万元,减少1615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7583万元,减少16157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减少9480万元、调出资金减少4271万元等。
四、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1870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253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45万元,其中,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增14118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调减1426万元。三是职工医疗保险调增405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减6452万元。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19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76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7万元,其中,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增12888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调减5873万元。三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调增1759万元。四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调减10491万元。
收支相抵,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887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752673万元。
五、2025年汕尾市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分配情况
2025年10月,省财政厅增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250000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0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用于补充财力的再融资债务限额50000万元(一般债35000万元、专项债15000万元)。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分配如下:
1.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00000万元分配市级100300万元,各县(市、区)99700万元。
2.用于补充财力的再融资债券50000万元分配市级204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0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00万元),各县(市、区)296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4600万元)。
六、关于落实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严格抓好相关工作。一是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政府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构建财政国企金融联动机制,推动财政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目标。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统筹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高效用好债券资金,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责任,对于本次新增下达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需求,将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确保及时足额保障还本付息支出。
附表1:2025年汕尾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第三次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2:2025年汕尾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3:2025年汕尾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5:2025年汕尾市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分配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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