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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第四次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19-12-27 11:49:59
  • 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2019年12月24日在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尾市2019年市级财政第四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市级继续加大对“三大抓手”“三大产业”“四大民生”“四大环境”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禁毒维稳、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因此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支出缺口。同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减少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三套预算收支都出现较大变化。

按照《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需对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第四次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77409万元,第一至第三次调整增加数为102711万元(增加一般债券收入614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整部分21973万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38万元),第四次调整预算数为772495万元,比第三次调整预算数增加192375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60000万元和其他调入资金28556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819万元)。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409万元,第一至第三次调整增加数为102711万元(增加一般债券支出、上年结转调整部分支出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应安排的支出),第四次调整预算数为772495万元,比第三次调整预算数增支出192375万元(增加城区土地收益分成款和偿还中央商务区土地综合开发整治项目建设及收益、再融资债券腾出资金安排项目等支出,详见附表2、附表3)。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1

    二、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38183万元,第一至三次调整增加数为353110万元(增加专项债券资金356900万元,调减上年结转数3790万元),第四次调整预算数为841293万元,比第三次调整预算数增加5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183万元,第一至三次调整增加数为353110万元(增加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支出2100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项目支出146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831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1万元),第四次调整预算数为841293万元,比第三次调整预算数增加5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减支14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增支100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60000万元,年终结转增加29000万元)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4

    三、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35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651万元,增收297万元,主要是企业利润收入增加。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651万元,增加29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调减1719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5万元,年终结余增加1961万元(结转下年用于2020年僵尸企业处置)。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5

    四、2019年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为6389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数为69330万元(根据省巡视反馈情况要求进行整改),本次调整预算数为75446万元(详见附表6),比第一次调整预算数增加6116万元(共35个采购单位61个采购项目,详见附表7)。

    五、2019年汕尾市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今年5月份,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29.01亿元。下半年,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并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按规定核销收回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6.68亿元(其中市本级0.31亿元,县市区6.37亿元)。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关规定,债务限额调整需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提议以省财政厅核减后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2.33亿元(详见附表8),作为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按规定在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六、2019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特定事项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特定事项按照国务院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经我局清理,预计截止2019年12月底,市直预算单位当年度国库集中财政直接支付预计结余额度8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018万元,基金预算1551万元(预计数与年终实际执行数有差异时,再呈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计划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对上述资金,财政部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附表1:2019年汕尾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第四次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3:2019年汕尾市市级再融资债券腾出资金安排明细表.xlsx

         附表4:2019年汕尾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四次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5:2019年汕尾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表.xls

         附表6:2019年汕尾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情况表.xls

         附表7:2019年汕尾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明细表.xlsx

         附表8:2019年汕尾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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