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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8-01-31 16:54: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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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文件3)  

  

   

——2018年118日在汕尾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汕尾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狠抓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收入增幅排在全省前列,超额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7677万元(快报统计数,下同),完成代编年初预算的108.61%,比上年同期增收70839万元,增长23.86%(按可比口径,下同)。分征管部门情况看,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32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4376万元,增长23.6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93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031万元,增长24.02%;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391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6345万元,增长23.35%。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353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6463万元,增长24.2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82%。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77971万元,增长28.79%;企业所得税收入23891万元,增长7.75%;个人所得税收入7665万元,增长25.6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0412万元,增长2.84%;土地增值税收入19061万元,增长23.23%;耕地占用税收入17174万元,增长280.12%;契税收入36214万元,增长10.54%;房产税收入10189万元,增长65.3%;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8892万元,下降23.36%;车船税收入5187万元,增长27.73%;印花税收入5376万元,增长30.55%;资源税收入186万元,下降66.61%。非税收入:专项收入47618万元,增长92.33%;行政性收费收入26740万元,下降25.55%;罚没收入16163万元,增长19.5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622万元,增长16.22%;其他收入25790万元,增长48.89%;捐赠收入2831万元,增长197.3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89万元,下降38.02%。

按预算级次划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303万元,增长20.57%;市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62万元,增长57.61%;红海湾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6万元,下降29.5%;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5万元,增长57.86%;海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64万元,增长10.7%;陆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53万元,增长15.58%;陆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98万元,增长14.9%;深汕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46万元,增长246.53%。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5956万元,完成代编年初预算的178.92%,比上年增支159437万元,增长7.72%。其中:涉及GDP考核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八项支出共完成1815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7%,同比增长15.19%,拉动GDP增速0.7个百分点。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2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0.55%,增长44.6%;公共安全支出1173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6.68%,增长26.77%;教育支出4083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13%,剔除上年同期不可比因素33700万元,增长2.28%;科学技术支出456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4.4%,增长24.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1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0.51%,增长6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3.08%,增长18.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3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5.97%,增长41.38%;节能环保支出376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0.62%,增长0.03%;城乡社区支出390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7.78增长7.89%;农林水支出1940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5下降8.86%;交通运输支出354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2.75,下降56.86%;住房保障支出183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9,下降32.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6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8.31%,增长148.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52%,下降40.5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2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23%,下降43.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增长38.73%;其他支出365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下降47.31%;债务付息支出12584万元,增长220.86%;债务发行费支出170万元,下降38.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支出后,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1)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3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25%,比上年同期增收20010万元,增长20.57%。分征管部门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95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529万元,增长18.12%;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2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100万元,增长10.72%;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557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381万元,增长28.54%。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22586万元,增长39.51%;企业所得税收入8412万元,下降19.63%;个人所得税收入2547万元,增长22.28%;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6043万元,下降9.26%;土地增值税收入2867万元,下降23.53%;耕地占用税收入1042万元,下降14.87%;契税收入9626万元,增长19.46%;房产税收入3555万元,增长106.0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705万元,增长56.28%;车船税收入1173万元,增长5.3%;印花税收入1963万元,增长28.64%;资源税收入9万元,下降68.97%。非税收入:专项收入21229万元,增长81.58%;行政性收费收入9570万元,下降29.81%;罚没收入7607万元,增长30.8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67万元,增长21.92%;其他收入8544万元,增长94.7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42万元,下降80.89%。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18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38%,比上年增支39207万元,增长9.06%。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3.89%,增长48.55%;公共安全支出431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19%,增长9.43%;教育支出294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33%,剔除上年同期来自于地方政府债券的支出13000万元,增长25.12%;科学技术支出37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7.18%,增长70.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62%,剔除上年同期不可比因素,增长9.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9%,增长9.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08%,增长132.61%;节能环保支出90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02%,增长22.72% ;城乡社区支出1607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80.83%,下降1.63%;农林水支出176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88%,下降22.79%;交通运输支出270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9.11%,增长74.46%;住房保障支出51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8%,增长16.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5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3.99%,增长64.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9%,下降10.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89%,下降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8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76%,增长47.46%;其他支出18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8%,下降32.7%;债务付息支出8377万元,增长193.72%;债务发行费支出112万元,下降28.6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市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73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8.55%,比上年增收378814万元,增长111.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96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3.7%,比上年增支108802万元,增长30.1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3)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32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5.9%,比上年增收331036万元,增长250.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58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0.73%,比上年增支173474万元,增长187.75%。(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等3个区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和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6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增长56%,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红海湾电厂利润下降,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相应的股利收入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增长42%,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原计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支出没有调入,结转2018年用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收支相抵,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5)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2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下降4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下降57%。收支相抵,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6)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88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4%,比上年增收47235万元,增长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8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收16075万元,增长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6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落地实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包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基金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5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比上年增收9653万元,增长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6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比上年增收4910万元,增长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7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比上年增收14443万元,增长1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7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比上年增收1709万元,增长4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2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比上年增收606万元,增长23%。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868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比上年增支42955万元,增长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9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比上年增支13462万元,增长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22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3%,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包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比上年增支4405万元,增长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5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比上年增支4338万元,增长1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84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比上年增支17526万元,增长1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比上年增支127万元,增长1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比上年减少390万元,下降2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9%,比上年增支348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住院分娩费用上涨和生育津贴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导致2017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出现大幅增长。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收支相抵,略有结余。当年结余61996万元,累计结余392967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7)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议2017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大力培植财源税源、确保收入均衡稳定增长、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等内容。市财政局对市人大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梳理归纳,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项予以落实。2017年,市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16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3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全部承办件已按照要求按时答复完毕,圆满完成了2017年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  

(六)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改革财政、法治财政、廉洁财政”建设,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1全力抓好收入征管,增强财政实力。把抓收入摆在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的中心位置,努力克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积极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强收入组织,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强财税监测分析。落实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制度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研判,强化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目标管理,及时掌握财政经济形势。二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强化收入征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加强对汕尾电厂、海丰华润电厂、信利集团等重点税源的跟踪管控,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的精细化管理,大力挖掘增收潜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2017年来源于汕尾的税收总收入(含深汕合作区)732082万元,比上年增收149055万元,增长25.57%,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3695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92565万元,增长33.42%;省级税收收入130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 12114万元,增长10.25%;市县级税收收入232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4376万元,增长23.62%。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清理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加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划解入库。四是做好土地文章。筹集资金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强化土地收储、综合开发与出让管理,增强政府综合财力。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7677万元,增长23.8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和税收收入增幅均排在全省首位。  

2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夯实发展基础。坚持统筹全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切实保障关系转型升级和加快振兴发展的重点支出需求。一是积极筹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市发改局、国资委以市金叶公司为发债主体成功发行市级第一支企业债券11亿元,全市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2亿元投入汕马路、通航路升级改造工程、汕尾市中心医院项目和汕尾市市区品清湖东岸及南岸储备土地项目等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三大抓手”建设。全市投入331852万元支持“三大抓手”项目顺利推进,广汕高铁汕尾段、兴汕高速五华至红海湾段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相继开工;红草高新区等园区的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汕马路、通航路、香洲路等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汕尾大道完成升级改造、红海西路建成通车,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扎实推进。三是扶持“三大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培育“四上企业”和产业落户,落实产业共建财政奖补、创新驱动、技术改造、外贸发展等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成立粤科汕尾创业投资基金,统筹财力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经济拉动性强的信利TFT、国信通、香雪制药等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全市投入36839万元全力扶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三大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四大环境”建设。全市投入209412万元全力支持“创文”、“创卫”、取缔载客三轮车和禁毒整治,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支持开展政务环境整治,落实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各项财政政策,支持打造好城乡、社会、政务、生态“四大环境”。五是市级财政投入县级财力性补助、工资性补助等资金共87701万元支持县(市、区)和基层建设。  

3全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保、三农等民生领域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打好“四大民生”攻坚战,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2017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744749万元,比上年增支139617万元,增长8.7%,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8.38%,财政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投入教育支出408398万元,支持打好教育攻坚战。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补短板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等基础教育现代化工作。二是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363万元,支持打好医疗卫生攻坚战。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0元,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展普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支持梅陇、甲子、碣石3家中心卫生院和县级公立医院、中医院升级。三是投入107486万元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投入,支持落实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等扶贫工程,推动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四是投入65800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攻坚战。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落实土地确权发证,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将村干部补贴标准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0元和每村每年8万元,完成县、镇、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五是支持筑牢底线民生保障网。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月12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60元、210元,五保对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8088元,孤儿集中供养水平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28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和2400元。六是支持文化补短板攻坚行动。投入57133万元支持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补短板。七是大力支持实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全市财政投入464208万元用于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3%;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83628万元配合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  

4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约束机制、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各项预算管理改革措施,加强政府预算体系之间的衔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改革,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积极推进PPP投融资改革,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海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首期工程等4个PPP项目顺利入库。四是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出台《汕尾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企业税负成本、企业融资成本、企业用能用地成本、企业物流成本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正税清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五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制定《汕尾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六是协同推进其他领域改革。配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盐业体制改革等改革事项。  

5全力规范财政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推动财政管理上水平。一是抓好支出进度。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强化支出目标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落实支出责任机制,合理调度库款,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二是提高政府投资评审效率。推进审核关口前移,通过委托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评审、限时办结等措施,提高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效率,2017年全市共审核工程预(结)算3480宗,送审造价818101.83万元,核定造价748781.68万元,净核减69320.15万元,核减率8.47%。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汕尾市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积极推广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电子化采购模式,放宽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2017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工作1096宗,采购预算金额176378.8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9446.48万元,节约资金6932.33万元,节约率3.93%。四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顺利实现新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严把票据发放、使用、核销等关口,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五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财政专项检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六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合理安排债券支出,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七是推进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两癌检查专项资金、品清湖管理费、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此外,会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  

6全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服务效能。把财政服务能力建设放在突出显要位置,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纪律教育学习月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财政业务培训,推进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顺利完成市级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平台系统开发和建设,构建市级财政“1+7+25”内控体系,努力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建设亟需加强。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总量小,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对重点企业依赖度高,新引入项目尚处于培育期,后续税源基础仍然薄弱,亟需加快产业发展和税源培植。二是收支矛盾突出。目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振兴发展大建设阶段,各项重点工程、民生事业等资金需求大幅增加,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猛,预算平衡压力较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一些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依然偏慢,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8年我市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支持“三三四四”发展战略,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加快汕尾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8年全市预算草案(代编)  

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代编)  

按照2018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40444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67677万元增长10%,加上税收返还、省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146673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71183万元。减去省专项上解20515万元后,全市可统筹财力1850668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850668万元,比2017年代编预算数1244113万元增长48.75%。(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1)  

2.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代编)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775526万元,加上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180万元、上年结转1536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92066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98154万元,调出资金389184万元,年终结余4728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3)。  

3.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代编)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1086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41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2278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7978万元,调出资金4300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5)  

(三)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  

1.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8)  

1)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1349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117303万元增长15%。  

2)2018年市级财政可统筹财力。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90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9566万元、省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18463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792万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143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13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7398万元)、县区上解收入738万元、调入资金2234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3400万元)、上年结转12894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3308万元,市级公共预算总收入473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1742万元增加171527万元,增长56.8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3269万元,减去专项上解省支出4939万元,减去援疆援藏专项上解省支出345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13031万元(其中区级工资性财力补助12000万元、城区体制补助531万元、红海湾财政困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0万元),减去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支出3080万元,市级可统筹财力451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2400万元增加159474万元,增长54.54%。  

3)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51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2400万元增加159474万元,增长54.54%。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1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624.5万元增长64.71%,拟安排:人员支出1442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506.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2692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乡镇综合保障经费5775万元,四上企业培育专项经费7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737万元;原列在其他科目的税收征收经费6200万元、“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专项经费5000万元,今年调剂在一般公共服务科目列支;华为云计算服务建设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62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59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001.2万元增长2.59%,拟安排:人员支出1562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0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77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消防救援车[53米登高车和18吨泡沫消防车]购置经费1200万元,特勤消防站装备器材建设经费500万元,增援陆丰禁毒维稳工作执勤伙食费补助经费365万元,公检法司部门的工作经费标准从人均3.3万元提高到5万元而比上年增加经费843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2362万元);  

——教育支出4120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296.9万元增长93.49%,拟安排:人员支出1291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7631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创现奖补经费5400万元,林伟华中学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经费4000万元,职业学校提升工程建设资金3000万元,市直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2000万元,汕尾职校综合楼配套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中学教师全员培训经费1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14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131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37.8万元增长441.23%,拟安排:人员支出42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672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1416万元,原列在其他科目的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0万元,今年调剂在科学技术科目列支;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173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23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80万元增长42.36%,拟安排:人员支出161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6.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1308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创文创卫激励资金2500万元,少年宫建设经费150万元,汕尾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第二期经费100万元,公益广告投放经费100万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205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3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050.2万元增长16.23%,拟安排:离退休经费16700万元,抚恤费700万元,职业年金和生活补助等1434万元,人员支出206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7.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052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镇级公墓山补助经费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2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357万元;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1283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上年增加600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补助比上年增加265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32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3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116.7万元增长74.44%,拟安排:人员支出32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1.5万元,医疗费支出29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9505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深汕中心医院前期经费40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569万元,市级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3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218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7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155.1万元增长19.97%,拟安排:人员支出4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92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能源公交营运财政补贴2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72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109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027.8万元增长244.42%,拟安排:人员支出258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51.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7061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1380万元;原在基金列支的城乡规划编制与修编等经费1090万元和路灯管理各项经费1173万元,今年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城市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市直单位修缮费比上年增加3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4311万元);  

——农林水支出446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215.4万元增长84.35%,拟安排:人员支出28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07.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0460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渔船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渔船更新改造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861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0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10.3万元增长86.11%,拟安排:人员支出33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27.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695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公路局从2018年起纳入地方预算,新增人员工资及经费3041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243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30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53.2万元增长796.75%,拟安排:人员支出63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1.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8108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6178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1043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84.8万元增长68.11%,拟安排:人员支出36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242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76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346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54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54.7万元增长464.48%,拟安排:人员支出6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0.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4676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耕地提质改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146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51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494万元增长32.85%,拟安排:住房公积金支出60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9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1299万元,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42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9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72.2万元增长0.38%,拟安排:人员支出18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386万元;  

——其他支出4398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5025.2万元下降20.06%,拟安排:专项经费支出24064万元,预留工资性支出19920.4万元(其中2016-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7000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标部分2000万元,正常增人增资920.4万元);增加部分是新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566万元,偿债准备金比上年增加6000万元,预备费比上年增加1653万元,解决历年拖欠市政工程款比上年增加200万元,预留人员支出比上年增加14201万元;减少部分是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税务部门征收经费、“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专项资金共22000万元调剂到其他科目列支,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1126万元。  

2.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4)  

1)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根据2018年市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火车站片区、红草片区、环品清湖东片区等土地),结合其他基金2017年收入情况,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403423万元(已剔除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比上年预算数249184万元增加154239万元。主要项目为:  

——港口建设费收入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376万元,比上年6534万元增加3842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73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74358万元,比上年221766万元增加152592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省下拨)3256万元,比上年4184万元减少928万元。主要是省调整分配方式,属县级部分由省直接下拨到县级。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2556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7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1500万元增加500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提高。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40万元,比上年507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是按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数额计算。  

2018年收入安排数403423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80万元,上年结余15360万元,收入总计419963万元  

2)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4152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1399万元增支153836万元(主要是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和调出资金)。主要项目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69375万元,比上年117666万元增加5170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799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7924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652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376万元,比上年6534万元增加384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87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700万元,比上年1767万元增加93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  

——港口建设费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港口航运支持系统建设;  

——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552万元,比上年1660万元减少108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095万元,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57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239万元,比上年5102万元减少863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及公益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02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37万元;  

——债务利息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利息;  

——调出资金220000万元,比上年122000万元增加98000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出资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相对应的项目以及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19963万元,支出4152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28万元。  

3.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6)    

1)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7200万元,比上年增收2300万元。主要是市鸿业服务有限公司(原交警考试场)的利润收入3400万元、汕尾市金叶发展公司的经营收入2200万元和参股红海湾电厂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收入1600万元。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350万元。  

2)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83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僵尸企业处置支出2000万元,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资金2850万元,调出资金34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收支缺口),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  

4.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7)  


    

1)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5848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4009万元,下降22%。下降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实际包括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3年零3个月的数据。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8780万元,增长6%,其中:保险费收入121624万元,比上年增加4657万元,增长4%;利息收入1800万元,其他收入4367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412万元,比上年减少202189万元,下降65%,其中:保险费收入10164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452万元,下降67%;财政补贴收入6500万元,利息收入267万元。下降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实际包括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3年零3个月的数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383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基本持平,其中:保险费收入3348万元,比上年减少6208万元,下降65%;财政补贴收入54718万元,利息收入317万元。保险费收入下降原因是2017年城区被征地农民按规定一次性缴费15年共633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345万元,比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10%,其中:保险费收入50438万元,比上年增加4585万元,增长10%;财政补贴收入180万元,利息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12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170万元,比上年增加26423万元,增长16%,其中:保险费收入57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666万元,增长45%;财政补贴收入130637万元,利息收入38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21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基本持平,其中:保险费收入366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4%;利息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202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259万元,比上年减少1442万元,下降25%,其中:保险费收入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5%;利息收入130万元,其他收入103万元。下降原因是2017年有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比2018年增加1616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133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2%,其中:保险费收入3119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0%;利息收入12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2)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721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669万元,下降17%。下降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实际包括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3年零3个月的数据。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4099万元,增长9%,其中:基本养老金16067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4018万元、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407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131万元,下降62%。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04079万元。下降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实际包括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3年零3个月的数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916万元,比上年增加5841万元,增长12%,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5386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03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1120万元,比上年增加5389万元,增长12%,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315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6937万元、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09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47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58万元,增长17%,其中:医疗待遇支出1753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9409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2%,其中:工伤保险待遇1284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70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75万元、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增长82%,其中:失业保险金696万元、医疗保险费14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5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960万元、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0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42万元,比上年增加569万元,增长10%,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1907万元、生育津贴支出4235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当年收入584820万元,支出5721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65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05623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汕尾建市3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三四四”战略,全面履行财政职责,统筹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用新目标引领财政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着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筹资金,提升保障能力。提高政府债务管理和统筹财力的水平,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投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破解发展资金短缺难题。二是夯基础,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财政政策,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扭住“三大抓手”,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广汕高铁、海汕公路红草段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红草高新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园步伐,推进碧桂园至罗马广场道路升级改造,打通金鹏路西段、育才路等断头路,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全力支持推进“创文”、“创国卫”、禁毒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支持打造好城乡、社会、政务、生态“四大环境”,夯实发展软硬基础。三是增后劲,助力产业发展。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优化财政扶持资金投向,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投入,广泛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机制、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机制,支持做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三大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四是强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全力抓征收、抓入库,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促进财政收入质量提升;加强国有资源收入管理,筹集资金支持土地收储和整理,做活土地等国有资产资源文章,提升财政调控能力。  

(二)用新举措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数3521万元,比上年3650减少129万元,减少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15万元,减少11.77%;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07万元,减少0.3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81万元,减少8%),优先安排教育、社保、医疗、扶贫、农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支持打好教育、医疗卫生、扶贫脱贫、新农村建设“四大民生”攻坚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全力助推教育“创现”。二是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项目补助标准,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和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更加精准有效。五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支持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六是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支持办好民生实事。  

(三)用新理念推进财政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协调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零基预算和项目库改革,探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三是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配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明确市与县(市、区)共担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健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特征的预算执行机制和动态监控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五是积极参与和支持其他领域改革。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支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司法和监察体制等各领域改革。  

(四)用新要求规范财政管理。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不断强化财政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支出进度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完善支出进度考核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支出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意见的十条措施,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工作,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债务余额、规模和增长速度,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17年底,市级年末债务余额4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46亿元(用于市区厦深铁路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项目)。市级2018年到期需支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约15000万元,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15000万元。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进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采购人的采购信息、中标合同、验收报告公开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2018年共有个49项目列入预算,采购预算资金10644.7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项目47个共10394.7万元,财政专户资金项目2个共250万元。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资评审内控制度建设,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财政投资审核效率。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民生、扶贫、“三农”、科技等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六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逐步扩展至财政管理各领域,健全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监管部门等绩效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刚性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此外,着力抓好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四是加快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根据省财政厅的部署,2018年市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6817万元,比上年减少8331万元,下降15.11%。其中税收返还5538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95万元,增长2.4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08万元,增长31.47%;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226万元,下降8.23%;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6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补助6352万元,比上年增长6.95%);专项转移补助24587万元,比上年下降26.19%。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资评审内控制度建设,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财政投资审核效率。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民生、扶贫、“三农”、科技等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七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逐步扩展至财政管理各领域,健全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监管部门等绩效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刚性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此外,着力抓好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五)用新思想凝聚队伍力量。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把财政部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业务和专题培训,推动财政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不断规范业务运作与资金运转,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推动我市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1.汕尾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汕尾市市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4.汕尾市市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5.汕尾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6.汕尾市市级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7.汕尾市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8. 汕尾市2018市级部门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xls



 

     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8项基金。  

5.全口径预算编制: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实行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6.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指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一般公共预算如出现超收,用于化减债务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平衡。  

8.中期财政规划: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  

9.零基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10.政府性债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规定,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政府或有债务。其中: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要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政府或有债务,是指由某一或有事项引发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否会变为现实,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包括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1.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对现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调整,将属于中央并由中央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属于地方并由地方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从而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  

1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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