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市编制了2025年汕尾市市级决算草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赋予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全新发展定位,对标市委“1+2+9”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力抓实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5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574万元,可比下降10.5%,为调整预算数的10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592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64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3718万元、调入资金2845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4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万元后,市级总收入151771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079万元,下降9.0%,为调整预算数的98.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255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7170万元、调出资金1478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39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995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万元后,市级总支出144527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72438万元。与向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总收入增加188307万元、总支出增加164622万元、结转数增加23685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和市级、市级和县(市、区)年终结算据实更新。
1.市级收入决算情况:一是税收收入完成135578万元,可比增长12.9%,为调整预算数的101.3%。其中,增值税收入37852万元,可比下降22.4%,为调整预算数的97.1%;企业所得税收入12711万元,可比增长7.5%,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个人所得税收入5372万元,可比增长18.6%,为调整预算数的99.9%;土地增值税收入17857万元,可比增长1.2%,为调整预算数的113%;契税收入8922万元,下降6.6%,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耕地占用税收入27845万元,增长1723.5%,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二是非税收入完成130996万元,下降26.3%,为调整预算数的101%。
2.市级支出决算情况:一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0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1%,其中根据市级部门决算单位汇总统计,市级216个决算单位总支出441012万元。二是补助下级支出125553万元,主要是对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三是上解上级支出567170万元,其中市对三个省直管县的补助上解336255万元,对省的各项政策性上解230915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4670万元,增长62.4%,为调整预算数的1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7091万元、上年结余12440万元、调入资金1478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58809万元后,市级总收入1190898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4926万元,增长129.2%,为调整预算数的90.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2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6万元、调出资金1656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56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45438万元后,市级总支出103100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59895万元。与向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总收入增加283422万元、总支出增加287846万元、结转数减少4424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和市级、市级和县(市、区)年终结算据实更新。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88万元,下降19.5%,为调整预算数的10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上年结余567万元后,市级总收入767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38万元,增长72.9%,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万元、调出资金729万元后,市级总支出738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88万元。与向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98842万元,增长4.1%,为调整预算数的103.1%,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76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23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241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465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45319万元,增长4.3%,为调整预算数的99.4%,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4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95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175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17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35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9434万元。与向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1)2025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321129.32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502393.29万元、专项债务6818736.03万元,严格控制在省批准的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54358.02万元以内。
(2)2025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429152.99万元,包括一般债务820135.74万元、专项债务2609017.25万元,严格控制在省批准的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50079.77万元以内。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1)2025年,全市收到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330468万元,一是新增债券12000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00000万元、专项债券1100000万元;二是再融资债券130468万元,包括一般债券72330万元、专项债券58138万元。
(2)2025年,市本级收到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736045万元,一是新增债券65247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39000万元、专项债券613471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建设、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二是再融资债券83574万元,包括一般债券54436万元、专项债券2913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25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8425.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685.09万元、专项债券4674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8196.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0411.7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77784.34万元。
(2)2025年,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1507.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8364.69万元、专项债券23143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84136.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3282.1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60854.76万元。
(六)202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情况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等支出。2025年市级行政事业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2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压减407.51万元。
(七)2025年财政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对707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涉及资金15.24亿元;选取汕尾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现场绩效监控,涉及资金0.26亿元;组织市级137个部门和单位完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144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别涉及金额39.01亿元、52.49亿元;选取汕尾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债券资金开展省市上下联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亿元;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根据项目预算执行和事前绩效评估,削减或取消部门预算项目额度1.3亿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1.预算调整和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三十九次、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764583万元调整到12945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从764583万元调整到1294574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436671万元调整到88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从436671万元调整到88215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23740万元调整到75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从23740万元调整到7583万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
2.省安排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情况。2025年我市累计收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3964万元,其中用于支持“两重”项目建设15314万元,占比28.4%;支持实施“两新”政策38650万元,占比71.6%,已及时分配下达和安排使用。
3.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结转至2025年资金173718万元,已执行84559万元,剩余资金89159万元按规定作为结余资金收回统筹。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结转至2025年资金12440万元,已执行7609万元,剩余4718万元按规定作为结余资金收回统筹,113万元结转2026年另行安排使用。
4.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共收到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605928万元,预算执行中已安排使用下达543497万元,执行率89.7%,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村振兴、城乡义务教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补助。尚未使用的6243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主要是由于部分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支付条件尚不成熟。
5.市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5年动用预备费870万元。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5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102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时已作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支出缺口。2025年底新增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7.人大决议及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2025年预算草案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财经委围绕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逐项梳理、逐条落实,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2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2件,涵盖“百千万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城市管理等领域。通过函询、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吸纳各方意见,全部建议按期办结答复,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2025年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784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101.3%,可比增长4.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565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8037万元、调入资金5586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23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85万元后,总收入414044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9372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106.9%,增长5.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34462万元、调出资金1512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68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13万元后,总支出397002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70416万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843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92.8%,增长13.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74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58138万元、上年结余168898万元、调入资金193984万元后,总收入196231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3390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95%,增长22.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340万元、调出资金172380万元后,总支出173730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25005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39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108.9%,增长35.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上年结余692万元后,总收入3090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758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数的97.7%,增长38.2%。加上调出资金7464万元后,总支出3022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681万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38667万元,增长2.6%,为调整预算数的101.8%,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74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23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241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465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677176万元,增长5.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83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95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175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17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14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5287万元。
三、2025年市级财政执行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锚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统筹财源培育、支出优化、改革创新、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完善财政治理体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能,为我市加快建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筑牢坚实财力支撑。主要情况如下:
(一)深耕税源底盘,拓宽财源渠道。面对全年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的客观形势,我市建立常态化财源建设推进机制,压实各行业、各县区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常态化调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财税贡献,多措并举夯实财政收入基本盘,持续增强财政可持续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税收多方协同征管。抓抢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重大机遇,组建“四税收入”工作专班,全市“一盘棋”统筹调度,定期研判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涉税征管堵点;建立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商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推送财政补助资金、工程款拨付、房地产交易等涉税信息;动员县区和镇街共同抓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持续培植巩固财源税源。2025年,市级税收收入完成135578万元,可比增长12.9%。
二是大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出台《汕尾市市级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办法》,指导推动全市大力盘活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加快市级公物仓规范化运营,深化财政、国企、金融协同联动,推动一批资产出让变现,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近8亿元。
三是精准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向上争取清单内专项资金的通知》,系统梳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清单,指导各地各部门前置储备成熟项目、做细做实前期准备工作,抢抓政策窗口期对接申报,精准争取上级资金用于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5.66亿元,其中市级60.59亿元;获得债券资金133.05亿元,其中市级70.29亿元;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4亿元,其中市级4.41亿元。
(二)赋能产业发展,激活市场动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精准匹配产业升级、消费提振、营商环境优化、助企纾困政策,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聚力支持产业发展。统筹各类资金加大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深汕合作拓展区等产业园区投入,支持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4920万元支持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660万元,支持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科技赋能,2025年市级科学技术支出1.62亿元,同比增长7%,支持深圳、广州两大创新岛建设运营,引入广工大创新研究院、省科学院汕尾产研院、中大海洋科学院三大高端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是大力支持扩大消费。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机遇,2025年全市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3.59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63亿元,保持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以旧换新补贴力度不退坡,有效提振居民大宗消费需求。
三是强化助企纾困。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条款,2025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7亿元,占总合同金额的77.18%。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机制,依托信保基金、政策性农业担保助力“支小支农”和“百千万工程”,2025年信保基金累计为小微市场主体提供担保增信856笔,金额达13.71亿元;政策性农担累计担保项目505笔、金额8.1亿元,减免担保费 552.76万元,持续放大政银担协同支农助农效应。
(三)聚焦民生福祉,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把财政资金更多投向群众关切的教育、社保、医疗、文旅领域,全面落实省、市民生实事,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助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市级教育支出6.02亿元,与上年支出规模总体保持一致。足额落实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等政策,支持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市技师学院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深汕中心学校2025年秋季按期开学。
二是织密社会保障兜底网络。2025年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亿元,同比增长4.6%。坚决落实筑牢兜实底线民生保障政策,合理提标扩面,切实保障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额资助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推动“善美英才”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三项工程,发放各类就业补贴4605.65万元、人才补贴2132.4万元,稳定重点群体就业。
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市级卫生健康支出3.09亿元,同比增长23.3%。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至700元;免费开展新生儿缺陷、妇女“两癌”筛查;统筹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推进深汕中医医院(一期)、深汕中心医院(二期)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区域医疗高地。
四是促进文旅事业多元发展。2025年市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支持加快推进市“三馆一中心”文化综合体建设,打造城市文化新地标;多渠道统筹资金,保障十五运汕尾赛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打造小岛渔村文旅项目、“跳岛游+渔业”农文旅项目,保障《假期中的她们》等文旅结合宣传节目顺利录制,进一步提升汕尾知名度、促进文旅事业发展。
五是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2025年,全市投入13.51亿元配合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计划的118.6%。全市投入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3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20%;其中市级投入1.5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238.1%,推动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22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在县乡办学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老一小”服务、农村交通改造、食品药品安全、困难群众保障等方面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统筹城乡建设,提升城乡品质。紧扣“百千万工程”总体部署,积极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资源推进县域经济、城市更新、交通基建、生态治理等项目,持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推动县域协同均衡发展。健全“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财政保障机制,2025年全市投入各类资金12.9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壮大县域经济、典型镇村培育、城乡风貌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助力我市连续两年获评省“百千万工程”考核优秀等次。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倾斜力度,获得老区补助资金74.39亿元,其中近98%资金直达县区;对标出台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级进一步下沉矿业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支持县区,省级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全额奖励“四税”增收县区,充分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二是实施城市更新提质行动。2025年全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95亿元,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燃气整治、典型镇建设等重点项目;争取“两重”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1.53亿元,重点支持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争取债券资金14.6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3.07亿元,保障市区中轴西路市政工程、四马路(含建设西路)市政工程和市区工业大道西段市政综合工程等38个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基建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完善城乡交通路网体系。2025年市级交通运输支出4.44亿元、增长122.5%,支持国道改建、农村公路建设及路面修复养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国道G236线汕尾城区段改建工程、国道G228线上英至城东段及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品清湖南岸段工程等项目顺利推进;下达市级配套资金746万元,助力开展农村公路升级改造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是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2025年全市筹集各类资金4.2亿元,支持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县镇村绿化、绿色通道品质提升等十一项攻坚行动,推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向县镇村全域延伸。
五是加强生产生活安全治理。2025年市级安排公共安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7.45亿元,支持常态化开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安全生产整治等工作,完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民情地图+AI”加速融合应用,镇村网格事件化解率99.1%;有效防抗台风“米娜”“桦加莎”,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五)树牢底线思维,防范财政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以兜牢“三保”、债务管控、财经纪律为核心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多措并举化解各类财政运行隐患,守住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底线。
一是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最优先位置,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动态监测县(市、区)“三保”需求情况、支出进度、财力保障水平,对库款运转特别困难的地区,必要时调拨资金予以支持,确保全市“三保”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将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2025年全市足额偿还债券本息合计35.7亿元,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风险。出台全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方案和6个分领域具体化债方案,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常态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三是持续开展财会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全市2024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违法违规问题,聚焦“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培育和“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等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推进市直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切实筑牢财经纪律防线,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见行见效。
(六)深化财政治理,释放改革效能。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积极探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资金使用质效的实践路径,推动财政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对标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出台《关于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市与县(市、区)税收收入分成机制,优化完善矿业权、土地出让收入分成机制,推动财力下沉基层,壮大县域财政收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固化的“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建立支出优先级排序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联动预算绩效管理、数字财政平台统筹发力。在新增财力有限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构,压减低效固化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
三是创新政府投资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依托区块链、数字人民币构建“制度+技术”双轮驱动的穿透式资金监管体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流程、穿透式监管试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2025年43个重点项目纳入线上监管系统,上线数量位居粤东西北地市第一、全省(不含深圳)第四,资金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总体来看,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良好,但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体量偏小,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土地出让收入连续下降;“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任务繁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运行紧平衡格局短期内难以扭转。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对标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与审查意见,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抓好收支管理、结构优化、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工作,推动全市财政事业提质增效。一是聚力拓宽财源渠道,壮大财政实力后劲。完善常态化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机制,开展纳税主体增量提质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加强常规非税收入征管,稳住土地出让收入,加快谋划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拓展可持续增收财源。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精准保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细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优先落实“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三是抢抓政策机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和窗口期,把握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扩围提质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机遇,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盘子,积极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四是树牢风险防控思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做好“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工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管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建立健全财会监督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五是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提升治理综合效能。落实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市级财力下沉力度,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财政可持续发展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逐步构建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项目支出分类保障机制,加快清理低效无效支出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