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6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老年人安全保障为重点,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护老活动,不断增强全市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强化权益保障,守护银龄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造势,推动敬老爱老蔚然成风。举办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富有汕尾特色的“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形成强大声势,带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敬老爱老助老护老热潮。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通过“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等方式,将孝亲敬老纳入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民俗文化活动,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关爱老年人意识。强化典型引领和新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加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孝亲敬老先进典型事迹宣传,鼓励基层以渔歌、白字戏、正字戏等地方戏曲形式编排敬老主题小戏小唱,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演展播孝亲敬老文艺作品,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护老浓厚氛围。
(二)广泛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开展“幸福敲门·暖心到家”行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为重点关注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送去爱心温暖。开展“敬老月开放日·代表委员走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实地参观养老机构适老化设施与照护服务项目,通过慰问关爱、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关心关爱农村老年人。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养老服务站(点)等,通过邻里互助、集中用餐、定期巡访等方式,扎实做好农村留守、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的日常巡访和关爱服务。倡导重阳敬老活动。鼓励通过开展“给父母的一封信”“陪父母过重阳”等主题活动,引导老年人子女及赡(扶)养人通过探亲、视频通话、电话问候等形式履行法定赡养扶助义务。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为老服务,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金晖行动”和巾帼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推出老年人专属优惠。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在“敬老月”期间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优惠产品和优惠体验服务。开展银发集市、金婚派对等活动,设置适老产品专区、子女推荐区,提供孝心优惠。落实惠老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三)抓预防优服务,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开展老年健康指导管理。联动“银发人才”,深入基层社区(村居)和老年人服务机构,多形式开展老年健康指导管理活动,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失能失智预防、跌倒等伤害预防、应急救治、心理健康等知识,强化老年群体自主健康意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合理用药等健康促进行动,倡导老年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助医陪诊服务水平。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积极为居家老年人开展护理和康复服务,不断提高老年助医陪诊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优势。通过中医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体验、养生讲座、药膳食疗指导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体质辨识、健康咨询与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做好保健食品科普宣教。面向社会做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科普宣教。可制作“一图读懂”、消费提示、对比展板等帮助老年人辨别真伪。推进适老科技应用。加快健康养老领域智能设备、数字化技术落地应用,打造一批适老科技应用示范场景。
(四)排查安全隐患,守护老年人居家出行安全。消除居家安全隐患。加强老年人家庭水、电、气等安全检查,鼓励老年人家庭独立安装烟火、煤气探测报警器等设施设备。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面向社区(村居)、养老机构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实操演练。压实机构安全责任。压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机构自查、部门抽查、台账销号的方式,聚焦消防安防、食品卫生、建筑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宣传,普及社会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理念,帮助广大老年人熟悉把握相关政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为抓手,聚焦商圈、景区、公园、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结合“百千万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切实为城乡老年人居家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五)深化智慧助老,筑牢老年人权益保障防线。深化“智慧助老”行动。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各类APP适老化优化升级;依托社区、老年大学、养老服务中心开设智能技术实操课堂,帮助老年人消除“数字鸿沟”;加大对老年人数字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意识。擦亮“法律援助 助老护老”特色品牌。深化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优先受理、市域通办等便民举措,简化申请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为老年人获取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切实筑牢老年人法治保障屏障。开展老年人反诈普法基层行。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公园、商场、医院、养老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反诈专题普法宣传,揭示银发消费、私域直播、金融理财等领域存在的常见诈骗手法套路,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严厉打击整治涉老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诈营销保健食品等涉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在老年人聚集场所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发布涉老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全方位构筑老年人识骗防诈安全防护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积极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六)办好“乐享银龄”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乐享银龄”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以“悦身心 展风采 促健康”为主题的“乐享银龄”系列文化活动,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发挥老年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开放大学、老年人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览、健步走等文体活动。办好重阳文体活动。倡导社区(村居)和养老服务机构举办“九九重阳”科学健身银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门球、棋牌、桌球等比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健身项目;结合汕尾红色资源,开展“重阳健步走·重走革命路”主题活动,组织老年人沿海陆丰红色路线健步走,并在红宫红场、市博物馆等场馆开设老年人专场,安排讲解员提供讲解和引导服务。落实公共文化惠老政策。鼓励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在“敬老月”期间和重阳节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对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政策。
(七)促进老有所为,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通过组建老年志愿者队伍、设立服务项目、开展品牌活动等方式,创新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示范项目。发挥基层组织和“五老”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五老”骨干作用,通过政策宣讲、家风传承、纠纷调解、关爱留守儿童等服务内容,引导带动更多老年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支持离退休人员参与志愿活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支持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参与开展志愿服务。加强银发人才开发利用。贯彻落实《2026年广东省构建支持终身学习体系加强银发人才开发使用总体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老龄事业领域、高技能人才领域、教育领域、科技人才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和老干部工作领域“六个子项目”有效落实,引导有专长的老年人参与技术咨询、支教助学、义诊服务、文化传承、基层治理等活动,充分激发银发人才参与社会积极性,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银发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联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到位。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2026年“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围绕活动内容科学筹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打造一批具有汕尾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到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有效落实。
(二)聚焦急难愁盼问题,为老办实事解难题。紧贴老年人实际需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实际效果。把活动重点放在多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广大老年人看得到、摸得着、享受得了“敬老月”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收获。
(三)面向基层广泛动员,力戒虚功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敬老月”活动,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和银发人才作用,坚持深入基层社区(村居)、面向老年群体开展活动,注重统一组织和群众自发参与相结合,积极搭建老有所乐、互动交流平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县(市、区)老龄办和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2026年“敬老月”活动,认真总结“敬老月”活动的经验成效,并于11月2日前将活动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汕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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