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140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1407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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