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7亿元,首次迈上90亿元台阶,增长4.2%,较全省平均高1.2个百分点,为建设法治汕尾贡献财政力量。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学习,推进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2025年,局党组不断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全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坚持落实好“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学习会25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场次,其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4场次。同时,通过财政大讲堂、财学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结合财政工作多渠道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属下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精细抓,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戴德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专题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市财政局每年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积极履行职能,推进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
2025年,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积极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将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管好政府“钱袋子”,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组织各部门开展2026年市级预算编制培训,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凝聚合力科学谋划2026年财政收支安排。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为导向,压减低效项目、合并同类项目、保障重点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创新国有资产盘活新路径。健全科学完备、系统全面、分类合理、透明高效、权责清晰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制定印发《汕尾市市级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办法》,为全域资源资产盘活提供制度保障。构建1个专班、1份清单、N项盘活路径的“1+1+N”工作格局,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分类施策抓实盘活利用,推动资产资源效益效率最大化。2025年非税收入实现46.39亿元,增长3.7%。
(三)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出台《关于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财力下沉”和“激励约束”导向,并结合当前我市财政状况,提出培育壮大财源税源、控制财政支出规模和强化“三保”责任落实等措施,建立财政平稳运行长效机制。
(四)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依托“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上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运用区块链或数字人民币等前沿数字化技术,构建“违规支付非合同约定账户”“违规转包分包”等预警规则,创新性将资金监控链条延伸到项目承包人、分包人等下游环节,对资金流转实施实时动态监管,补全了政府投资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空白区,2025年全市实现38个政府投资项目上线监管系统,上线数量居全省前列,项目总投资达223.60亿元,年度内监控工程总承包累计支付3283笔共2.19亿元资金,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与高效使用。
(五)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全面推行远程异地开评标和定期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5年我市实现远程开标率100%,完成异地评标项目55个项目,超8.29亿元,政府采购环境企业满意度指数达97.01,在广东省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分工中排名全省第4。同时,制定出台《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及举办相关指导提醒会,对采购人开展面对面的法律解释和政策引导,让财政执法工作成为财政法治宣传最直接的窗口。
(六)加大财会监督管理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依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和市直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财经纪律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通过开展会计行业安全防范专项整治活动、举办全市会计培训班等,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讲,推动我市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普法宣教,全力打造财政普法形式新特色
2025年,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各种具备财政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一)开展理论学习培训。一是市委宣讲团成员、局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戴德旺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学细悟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二是组织局党组及各科室负责人等到汕尾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三是举办“财政大讲堂”系列讲座,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围绕财政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亲自主讲,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邀请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作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财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邀请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开展《筑牢保密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有效增强了全局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提升了保密工作能力。五是组织局135名公职人员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市财政局连续两年在全市学法考试中实现完成率、及格率和优秀率三个100%。
(二)加强财政普法宣传。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核心,推动线上线下普法协同发力。线下,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讲座培训为契机,面对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宣讲法律知识,耐心解答财政政策相关问题,通过不断扩大财政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实现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的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线上,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幕、宣传海报等多种媒介,针对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民生热点,及时发布普法知识,切实打通财政普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公众号等发布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宣传信息40余条,利用局党群活动中心、市档案馆国家安全展览等宣教阵地开展活动20余场次。
(三)开展机关文化建设。一是组织开展“绿色童行 萌趣无限”“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科普主题活动,举办“财韵健行,奋竞卓越”全市财政系统职工运动会,让财政干部处处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不断激励财政干部释放担当作为的正能量。二是在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中,汕尾市代表队荣获决赛“团体一等奖”,选手许丽霞凭借个人优异表现荣获个人“二等奖”,展现了汕尾会计人的专业实力与良好风貌。三是举行省职工书屋揭牌仪式暨“书香沁财政 助力百千万”读书活动开班式,全面推进财政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四是积极参加市直机关青年学习小组助力“百千万工程”课题调研大比武活动,入围决赛并获得优秀奖,激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提素质强本领。五是举行多场财政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激励50多名青年干部在相互学习与交流中提升综合素质、汲取智慧力量。
四、加强能力建设,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2025年,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加强财政干部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一)深化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保证执法质量。2025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全局持有执法证书人员共59人,占在编干部比例达50%。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依托“粤执法”平台开展在线实时非现场检查、在线实时制作调查笔录、在线告知、在线送达等。2025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宗,全部按程序录入粤执法平台。三是紧扣《汕尾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定期召开全市财政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会议,2025年以来,对财政系统已结案的32个执法案卷分批开展自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市财政局连续三年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四是制定《2025年汕尾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科室,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市财政局涉法事务处理,为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2025年共出具律师顾问合同审核88份,推进市财政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二)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以“数字政府”改革助力政务公开,推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成为财政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管理、政务舆情回应、依法行政管理、强化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法定政府信息154条、重点领域信息529条、财政要闻300条,网站总访问量近10万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超198条,订阅用户数量稳步增长。二是用心倾听民意民情。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办好网友留言11条,围绕常见问题发布财政知识库信息38条,网民留言受理率、回复率均达100%;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建议征集1次,收集有效建议252条,为相关部门今后工作决策提供重要民意参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实现答复率、答复及时率、系统录入及时率“三个100%”,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保障。三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遴选工作,推动市十件民生实事更贴民意,切实做好民生财政保障工作。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公示政府采购投诉举报联系部门、地址及号码等,让政府采购供应商及时、准确反映有关问题。2025年共收到投诉4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查实问题做出依法处理,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对加快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财政局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具有财政特色的创新性普法活动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企业和群众对财政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法治宣传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部门工作的人员配置与当前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方面能力仍较为薄弱,亟需要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不够,缺乏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环节不够规范,智慧化监管手段应用范围较窄。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特色普法宣传,营造财政普法氛围。落实好普法责任制,聚焦宪法、民法典和财政业务领域五部法律,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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