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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授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等1317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的通知
  • 2018-01-19 13:29
  • 来源: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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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爱卫〔201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

经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考核合格和省爱卫办随机抽查复核,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等1317个村创建广东省卫生村的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卫生村标准》(粤爱卫〔2010〕17号)的要求。省爱卫会决定授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等1317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做好省卫生村的日常管理工作。希望被命名的省卫生村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健康广东、卫生强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卫生村”名单.doc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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