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10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 许可文书文号 |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1 | 佳康口腔诊所 | 粤(N)广【2024】第10-22-21号 | 印刷品、网络 |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
2 | 蔡泗成百年口腔门诊部 | 粤(N)广【2024】第10-22-22号 | 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公交车车体广告) |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
3 | 海丰百年口腔门诊部 | 粤(N)广【2024】第10-22-23号 | 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公交车车体广告) |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