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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7月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有效期
1
海丰益笙口腔门诊部
粤(N)广【2024】第07-19-14号
印刷品、网络
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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