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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2024-07-10 15:4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2024年4-6月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

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

1

汕尾得美皮肤医院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69-73号

合格

2

海丰海康血液净化中心

海丰县附城镇南湖居委埔下村

(永安达花园西侧)

合格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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