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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已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登记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汕尾建德医疗急救站
64977929L44150217E3002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村漫地埔
汕尾中山医院1号楼310-318
梁 坚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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