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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2024-04-01 16: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3月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信息公示如下 :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有效期

1

陆丰碣美皮肤专科门诊部

粤(N)广【2024】第03-08-01号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自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

2

汕尾亮睛工程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粤(N)广【2024】第03-08-02号

报纸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自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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