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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3月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信息公示如下 :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有效期
1
陆丰碣美皮肤专科门诊部
粤(N)广【2024】第03-08-01号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自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
2
汕尾亮睛工程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粤(N)广【2024】第03-08-02号
报纸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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