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汕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申报、评审专家组评审,统筹考虑,提出了汕尾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共17项)。
现将汕尾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21年12月20至2022年1月3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非遗)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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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电话:0660-3213368 联系人:李向钦
附件1:汕尾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docx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