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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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186号)要求,我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考核项目认真进行自评估,并对评估分值和等级进行了公示,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分值为80.47分,等级为AAAA,现公开向各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1.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wjtzyk@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汕尾市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
2.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
附件 1.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报告.docx
2.汕尾市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汇总表.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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