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市区出租车运价标准
为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促进市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开展市区出租车定价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论证,并报请市政府六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同意,汕尾市区出租车运价标准自2月10日起作如下调整:出租车起步价在取消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的基础上,调整为7元/2公里;公里运价调整为2.4元/公里,跳表距离0.6元/250 米;回空费单程超过15公里的,每公里运价加收30%;停歇费4分钟内不收费, 4分钟后每分钟收0.30元;夜间23时至次日6时夜间服务费每公里运价加收20%;过桥路费由乘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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