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丰市物价局组织价格执法检查队伍,对该市殡葬服务价格及教育收费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经查实,陆丰市永久墓园有限公司在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间,继续收取已规定合并,不能单独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公墓安葬证费)每本20元,计收869本17380元,扣除按通知已清退1180元后,实存违法收入16200元;陆丰市永久墓园金盆山分墓区在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间,继续收取已规定合并、不能单独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公墓安葬证费)每本20元,计收481本9620元;陆丰市金盆山殡仪馆在2012年4月21日至5月19日间,因政策规定调整时间差异,出现少量超标准收取火化费、运尸费问题,计多收费1180元。对以上违法收费共计27000元,陆丰市物价局依照规定全额没收上缴国库。陆丰市永安殡仪馆和金盆山殡仪馆没有按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陆丰市物价局对此作出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另经查实,陆丰市甲子育新小学、市新世纪集贤学校、碣石皇宫小学、碣石兴文小学、碣石金园小学等5所学校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陆丰市物价局对此各罚款2000元;碣石兴中小学未履行收费报批手续,擅自收费,陆丰市物价局予以罚款5000元。对各学校的价格违法行为,陆丰市物价局已责令其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