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家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运输价格和涉车收费管理,维护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市物价局于9月14日召开有市直各汽车客运、公交、出租车企业和涉车检测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法定节假日运输价格管理告诫会,就加强我市法定节假日运输价格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市物价局庄建华局长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要求各企业:
一要提高认识,确保道路运输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法定节假日是群众出行旅游的高峰时段,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运输价格和涉车收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严禁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格进行价格自律,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各项价格管理规定。各汽车客运企业要根据调整后的过桥路费和燃油附加费重新计算各班车票价,并于9月20日前报市物价局核定;各客运企业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范围内调整当日票价,应于执行前一天报市物价局备案。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按照现行的公交票价标准收费,严禁趁节日之机擅自提价。各出租车企业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2〕136号)规定,严禁通过向司机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和保证金等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严禁出租车司机载客不打表随意计费。各涉车检测企业要在前段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向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取国家和省明令禁止收取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汽车客运、公交、出租车企业和涉车检测企业要结合本行业实际,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价格收费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遵守价费政策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妥善回应服务对象的价格诉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价格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法定节假日期间运输价格和涉车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