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林舒雅)9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繁文率执法检查组开展《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7日至18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陆河县螺溪世外梅园旅游区、赖少其艺术馆,海丰县可塘镇珠宝交易市场、食品谷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小岛渔村、汕尾市非遗馆、市“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现场等实地察看,并与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详细了解《条例》宣传贯彻、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19日,召开检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并与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摆在文化旅游发展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要强化法定职责履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和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机制,广泛凝聚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合力。要严格实施条规,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引导文旅系统、相关部门干部和文化旅游产业从业人员精准把握《条例》规定,着力营造文化旅游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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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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