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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示
2014-01-08 15:51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规定,汕尾市物价局201416日下午在市物价局6楼会议室召开汕尾市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踊跃发言、各抒己见,重点围绕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一)全体听证会参加人明确支持市区出租车运价标准进行调整,认为这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具体表现,符合汕尾市区出租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一致赞同调价方案一。

(二)经营者参加人认为,合理调整市区出租车运价,能够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益,在合理的运价环境下,可以有效地减少或杜绝出租车司机不打表营运的现象,表示要以此次调整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树好汕尾形象。

(三)多数参加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出台一些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车市场,减少拒载和不打表营运、乱收费等现象。建议提高服务质量、公布投诉电话,多在市区内巡路载客,而不是定点等客;建议在允许的情况下更换为环保新车。

(四) 有的参加人建议对听证方案回空费率调整为30%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

(一)、关于建议对回空费率做调整的问题予以采纳。考虑到目前市区范围还是偏小,听证方案拟定的回空里程15公里已基本可以涵盖主要市区范围,因此对听证方案拟定的回空费率由50%调整为30%是可行的。

(二)、关于建议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质量,杜绝不打表、乱收费,要求出租车巡路载客,要求公司更换环保新车、规范管理等问题予以采纳。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态度明确表示做好整改。并针对以上问题出租车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新车辆安装GPS的定位系统,乘客上下车、途径路线及时间能够回放,保障乘客利益;做好出租车司机岗前培训,确保乘客的安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司机身份公示和收费明码标价;分批更换环保新车等。

(三)、关于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出台一些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车市场,减少不打表营运、乱收费等现象的问题予以采纳。市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表示,要抓住运价调整的时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对出租车司机拒载、故意绕道、不打表、乱喊价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出租车运价的监督检查,畅通交通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的投诉电话,及时查处出租车运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汕尾市物价局

2014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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